要求
德国生态农业
[2] 的要求是,不使用化学合成的除虫剂、
除草剂,使用有益天敌的或机械的除草方法;不使用易溶的化学肥料,而是有机肥或长效肥;利用腐植质保持土壤肥力;采用轮作或间作等方式种植;不使用化学合成的
植物生长调节剂;控制牧场载畜量;动物饲养采用天然饲料; 不使用抗生素;不使用
转基因技术。
规定
作为生态产品必须符合“国际生态农业协会(I
FOAM)”的标准,如产品如何生产,哪些物质允许使用,哪些物质不可使用等等。生态产品在
生产过程中,其原料必须是生态的。所采用的附加料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,则允许部分附加料来自传统农业,但不得高于25%。一旦使用了传统农业附加料,则应在产品中标明使用的比例。只有95%以上的附加料来自生态的,才可作为纯生态产品出售。某一企业欲加入“生态农业协会”,将其产品作为生态产品销售,必须经过3 年的完全调整方可。并由国家授权的检测中心对申请转入生态农业生产的企业进行检查,检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,此外也可不定期进行抽查。如检查不合格,则要延长调整期。
[2]
标识
所有符合
欧盟《生产规定》(注:德国生态农业协会的标准高于欧盟的生产规定)的产品,允许标以生态标识。统一的生态印章提高了德国生态食品的信任度和透明度,它给消费者提供了巨大的便利,也为经营者带来了很好的收益。
1999-2000年度,对150家生态企业的收益状况调查表明,由于生态企业不使用化肥和农药,产品产量虽有所下降,但
生态产品价格远高于传统农产品,故企业总利润及人均收入仍高于传统农业企业。生态农业不使用化肥和农药,土壤一直施用有机肥,并且采用轮作、间作种植方式,这样不仅提高了土壤肥力,从长远利益来看,生态
企业产品产量会逐渐高于
传统农业。